■ Tips
判断催款函被退回对诉讼时效的的影响时,首要考察的是退回的原因。在上述案例中,因债务人明确“拒收”而导致的退回,同样也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即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因此,司法实践中关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的举证重点在于证明债权人已经妥善积极地行使了权利且主张权利的意思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债务人并不能通过拒收催款函来规避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除了因债务人“拒收”被退回,实务中还有许多催款函因邮寄电话、联系地址错误被退回,因查无此人/此单位,且无法联系收件人被退回或者退回原因不详的,在这些情况下,可能会因无法推定催款函“应当到达”债务人,从而否认诉讼时效的中断。
那么如何通过催款函有效中断诉讼时效呢? 1、在邮寄催款函前,可以通过和发包人沟通确认其送达地址。若无法确认,可向企业工商登记的地址送达,一般来说,企业工商登记的地址是具有公信力的,债权人向该地址邮寄催收函,即使被退回,也视为催款函“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相关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再253号) 2、优先采用EMS寄件,基于国家、社会、全国人民对中国邮政的信赖,公信力更强。采用EMS不便时,也可以使用顺丰等快递,基于公众对快递业的信赖。且需在快递信息中备注:对XX公司关于XX项目的催款函(欠款X元)。 3、及时查询快递投递情况,对于邮寄底单、投递情况反馈材料(完整快递轨迹图打印留存)、拒收的快递推荐(原封不动地妥善保存)等作为证据留存,以形成证据闭环,有效中断诉讼时效。 此外,除了催款函之外,还有以下几种常见的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 1. 当面主张权利:建议通过录音、录像或与他人共同前往的方式固定证据。去外地现场催要款项时产生住宿费、过路费、车票等间接证据建议保存好。当场送达书面催款文书要求对方签名、按指印、盖章也是较好中断时效的取证方法。 2. 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主张权利:通过电话主张权利建议录音取证;通过短信、微信、QQ等方式主张权利建议保留好聊天记录,避免误删;电子证据需要保存到原始存储载体中举证,发送到其他电子设备中的截图、文件如果对方不认可真实性,可能不具备证明力。 3. 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此处不要求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仅需提供曾申请立案的证据。 4. 对方确认债务或承诺偿还债务:例如要求对方出具还款协议、承诺函。 |